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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来源:
    时间: 2018-12-22




    在国外进行商标注册,是否需要提前进行检索?不少企业都有这样的困惑。首先,在国外进行检索的成本很高,国外律师的检索费,同提交一件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费不相上下。其次,对于企业的核心商标而言,哪怕检索出在先商标,企业也必须将其进行申请,这也导致许多企业认为商标检索的意义不大。于是,不少企业选择了直接提交注册申请,等待官方的审查结果。既然如此,涉外商标检索是否真的还有必要进行?


    商标检索在于评估商标注册和使用风险

     

    在讨论检索的意义前,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商标检索。商标检索,通常也称为商标查询,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前,对商标注册和使用进行的可行性评估。有过商标注册经历的企业都明白,商标是有门槛的,需要满足显著性、区分性(足以与其他在先商标区分开来,排除致使其来源混淆的可能性)等要求,因此在选择某个标识作为商标之前,需要对其是否满足商标基本要求、能否注册成功、可否投放市场进行评估。这一评估过程,便是商标检索。

    既然商标检索的目的在于评估商标注册和使用的可行性,商标检索结果所揭示的,就是商标注册和使用的风险,即商标注册不能的风险和使用不能的风险。从字面上讲,注册不能的风险是指商标存在驳回风险、异议风险等,可能致使商标无法成功注册。使用不能的风险是指商标无法投入使用,或者一旦使用则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风险。

    在法律上,由于不同国家对商标注册要件进行了不同的规定,因此注册风险在不同国家体现出不同特征。例如,在中国、日本、韩国等有在先权利审查的国家,审查员有权引证在先商标来驳回在后申请,那么商标注册风险既可能来自商标显著性问题,又可能来自在先注册/申请商标的障碍。而在欧盟以及欧盟多数成员国内,审查员不会依职权进行在先权利审查,商标若通过绝对理由审查,且公告期内无人异议的,便可以核准注册。因此,在这些国家中,注册风险来自于商标的显著性要求和第三方的异议。第三方是否会提出异议,则与该企业的市场经营情况、商标使用现状以及商标保护策略密切相关。整体而言,由于不少商标是防御注册的,或者并未投入使用的,因此商标异议成功的可能性是远低于审查员驳回的可能性的。

    同样的,商标使用风险也因为各国法律制度的不同而有较大差异。例如,在美国、加拿大等商标权源于使用的国家,哪怕使用注册商标,也可能会侵犯他人未注册的、因在先使用而产生的商标权。

       



       


     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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